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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的规范体系阐释》

作者:郭华 时间:2025-06-30 点击:

<监察法>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的规范体系阐释》

财经法学 . 2025 (03) : 64-79  

郭华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基于新时代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和人权保障的需要,2024年修改的《监察法》增加了“监察派驻”“监察措施”“留置程序”“国际合作”“机关自身建设”等内容。其中,新增了“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守法定程序,公正履行职责”的监察工作原则性要求,建立了轻重有序、配套衔接的监察强制措施体系结构,形成了权利保障、权力制约以及授权和控权结合的相对完整的新规范体系。由于监察机关拥有调查职务违法犯罪独立的排他性权力,修改后《监察法》建构了促进监察机关严格依法、规范慎用监察强制措施的权利限制权力和权力制约权力的内控审批程序和外在制约机制,旨在避免权力无节制地扩张或者滥用。对新规范体系应当在授权和控权的规范系谱中予以阐释,将其放置在严格执行制度“无特权”、制度约束权力“无例外”以及控权与授权结合“无缝隙”的严格规范体系中解读,以免出现新增权利被遗弃或者新授权力失去控制的情况,影响反腐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对《监察法》修改未触及的撤案、退回补充调查的人案分离以及监察人员涉嫌犯罪的查处等需要解决的问题,理论阐释也应遵循修法的精神和新规范体系的价值面向,以便能够发挥强有力的依法反腐作用。

关键词: 监察法修改;权利保障;权力制约;规范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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