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的信任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对举办本次会议的支持,感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当代政党研究平台的帮助。作为闭幕环节的主持人,同时也是承办会议的工作人员,我想借此机会,谈一下参加会议的四个体会。
第一个体会,会议来之不易。两种不易。一是当前的不易,那就是疫情的影响。这一点我想在座的和线上的嘉宾们都是有所体会的。在严格遵循国家和北京市的疫情防控要求之下,大家也努力克服困难,最终办成了这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会议。我留意了一下,线上线下参与发言、讨论和旁听的嘉宾大约有140多位,特别感谢大家。二是一段时期以来的不易。举办这个会议的前提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大家在认识上对党政关系、对党规国法关系等重大问题形成共识。不然的话,这个会议估计也开不成,所以说会议来之不易。
第二个体会,研讨恰逢其时。两个恰逢。第一个恰逢是,9月1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公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可以说,这个会议是纪检监察学正式列为一级学科后的全国首次规模性的学科建设学术研讨会。早先我和王旭常务副会长商量开会日期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新版目录公布的时间节点,最多只能说有所预感。实际上,去年北京市监察法研究会成立的时候,我们中财法学院就一直向研究会和胡锦光会长提出申请,希望交由我们承办一次研讨会。这次终于在一个恰当的日期举行了,可谓恰逢其时。第二个恰逢是,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局部试点到全国推开到2018年修改宪法,再到监察法等法律以及监察法规和相关党内法规的制定,这些改革成果为会议研讨提供了重要的立法基础、文本基础、制度基础,这些改革举措也需要在理论上及时回应。这是第二个恰逢其时。
第三个体会,研究非常必要。之前在邀请嘉宾的时候,我们曾经有意识地邀请一些实务部门的同志,邀请的过程中也趁机聊了一些现实问题。比如说,党培养一名干部很不容易,用十年二十年的时间培养了一名高级干部,他却因为十万二十万而失去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而且他的政治权利很可能都不完整了。这是很令人痛心的,也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损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这需要理论界特别是法学、纪检监察学提供一些回答。实践中很多类似的问题值得研究。刚才陈征教授的发言讨论了无行政职务的高校教师作为监察对象的可能性,这给了我们一个启示,那就是监察法已经延伸到社会的很多层面。很多人一开始觉得监察法只是管领导干部、管“关键少数”的,这其实是理解上的偏差,后来发现在座各位可能都是它的调整对象。所以说监察法不是纯粹的内部法律,它调整的不是单纯的所谓内部法律关系。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正在受到挑战,其适用空间也受到压缩,纪检监察法治化的要求越来越高。监察法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仅是政治生活而且也是法律生活中,一部非常重要的制度文本。因此,研究纪检监察、研究监察法是非常必要的。
第四个体会,持续推进研究。今天的研讨已经对纪检监察学如何开展研究、如何建设学科提出了很多思路和要求。那么怎么持续推进呢?刚才,马海涛副书记副校长、王旭常务副会长的总结发言已经给了我们很多启发,我想重复两点。第一,从规范做起。纪检监察学需要研究“纪”和“法”。纪也好,法也好,都是规则,都能够成为规范。规范分析方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方法,纪检监察学也需要运用好这一方法。规范的开放性需要我们去努力推进,规范的形成过程也需要我们去积极参与。当然,今天的会议也是一个很规范的会议。会议议程符合学术会议的通常要求,有主持人、主题发言、评议等环节,不过因为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没有安排自由讨论,还请大家谅解。更重要的是,会议像以往的学术会议一样,有所超时。第二,更加注重跨域和协同。研究纪检监察学,需要法学学科内的跨域和协同,宪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就不用说了。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也需要互相支援。马海涛副书记副校长刚才讲了很多经济学特别是财政、税收、会计、金融等方面的问题,可以说都是纪检监察学需要充分关注的问题。比如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离不开查账。在查账方面,法学学者的水平可能是有限的,财会专家就是内行了。理论界曾经讨论审计机关在国家监察体制中怎样恰当安置。审计署审计长的个人经历对我们做跨界研究应该有所启发。前任审计长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毕业生,现任审计长是中央财经大学的财政学专业毕业生。可以说,纪检监察工作和这一学科研究的跨域和协同非常重要,也非常关键。
时间关系,我就说这些。最后,再次感谢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给予我们承办会议的机会,感谢人大法学院和人大当代政党研究平台,感谢线上线下的各位嘉宾,同时也要感谢会务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会议组织工作还有不足之处,请多多包涵。谢谢大家!